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日前,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通过提升就业能力,开发就业岗位,实施创业扶持,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等四方面15条政策全方位扶持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据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黎勇介绍,2014年重庆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达18.4万人,比去年新增2万人,占全市新增劳动力一半以上,总量压力依然很大,而就业结构性矛盾仍旧突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同时,贫困高校毕业生受家庭经济、所读专业、求职渠道等多方面影响,在就业创业过程中面临更多困难,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扶持。
重庆市就业局局长曾军告诉记者,本次颁布的15条就业扶持政策本着“政策措施适度优惠、兜底岗位过渡安置、帮扶措施力求全面”的原则,力求实现对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岗位、服务三个全覆盖。
除了提供实习见习机会、实施定向培养、做好就业指导与服务等传统措施以外,本次的15条政策还有不少“真金白银”优惠。曾军介绍,根据测算今年离校未就业高考贫困毕业生近3000人,此次出台的政策中明确拿出300个基层事业单位岗位和1200个企业岗位,加上2000个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可确保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贫困毕业生都有就业岗位。另外在创业扶持方面,将给予贫困高校毕业生税收减免、代账补贴、场租水电费补贴和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等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为鼓励贫困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毕业后到重庆市贫困区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3年后由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总额不超过2.4万元的标准为其代偿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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