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自考 > 2016年北京自考大事记

2016年北京自考大事记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6-01-26

在校自考生的寒假和在职自考生的春节假期马上到来,考生2016年的学习也翻开新的篇章。考生不妨在假期来临前安排好一年的学习计划。

本报梳理了2016年自考大事。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进度,用彩笔标注出相关条目,便于查阅。

1月 领取毕业证书

1月15日起,在2015年底申请毕业并已通过毕业复核的考生,可到区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具体领取时间以毕业初审时凭单规定时间为准。

1月4日至24日期间的工作日,考生可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窗口咨询自考问题。

1月18日至21日,考生可到考试院一层大厅办理考籍手续。

2月 办理考籍

2月23日至26日,考生可进行自考咨询,具体时间为8:3011:30、13:3016:30.

2月23日至29日,除节假日外的周一至周四,考生可办理考籍手续。

3月 4月网报

3月1日,2015年11月证书考试成绩发布。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3月5日前申请复核。

3月1日至9日,想报考4月自考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

3月7日,首次报考北京自学考试的新生到区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3月15日至20日,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查询成绩复查结果。

3月17日至23日,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要完成学位网上申报、缴费、照片采集。

3月20日至24日,准备参加5月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可网上报名。

3月23日,5月非学历证书考试新生要到区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全月除节假日外的工作日,考生可到考试院一层大厅进行自考咨询,在周二和周四可办理考籍手续。

4月 笔试课程考试

4月16日、17日、23日、24日,自考笔试课程考试举行。考生要携带规定的证件、考试用具入场考试,不能携带通信工具。

4月中下旬,在2015年9月申请、经审核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考生可领取学位材料及学位证书。考生或代领者要携带相关材料到考试院领取。往届未领学位证书的考生也可在此期间领取。

全月除节假日外的工作日,考生可到考试院一层大厅进行自考咨询,在周二和周四可办理考籍手续。

5月 非学历证书考试

5月14日、15日,非学历证书考试举行。

全月除节假日外的工作日,考生可到考试院一层大厅进行自考咨询,在周二和周四可办理考籍手续。

6月 4月成绩发布

6月8日至20日,4月自考成绩网上发布。市自考办在此期间对按时申请复核的考生试卷进行复核处理。

6月8日至12日,上半年自考毕业网上申报。

6月8日至14日,下半年自考实践环节考核课程网上报考及下半年毕业论文申报同期进行。

全月除节假日外的工作日,考生可到考试院一层大厅进行自考咨询。考生可在6月2日、7日至9日、12日至14日办理考籍手续。

7月 领取毕业证书

7月10日起,各区自考办陆续发放毕业证书。考生具体领取时间以毕业初审时凭单规定时间为准。

全月除节假日外的工作日,考生可到考试院一层大厅进行自考咨询。7月18日至31日期间,考生可在周二和周四办理考籍手续。

8月 常规咨询

全月除节假日外的工作日,考生可到考试院一层大厅进行自考咨询,在8月30日可办理考籍手续。

9月 10月网报

9月1日,5月证书考试成绩网上发布。如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9月5日前申请复核。

9月1日至9日,想报考10月自考的考生可网上报名。

9月7日,首次报考北京自学考试的新生到区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9月17日至23日,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要完成学位网上申报、缴费、照片采集。

9月20日至24日,准备参加11月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可网上报名。

9月23日,11月非学历证书考试新生要到区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9月底前,考试院自考办将公布2017年自学考试时间表、课程使用教材、大纲目录。届时,本报也会陆续刊发以上信息。

全月除节假日外的工作日,考生可到考试院一层大厅进行自考咨询,在周二和周四可办理考籍手续。

10月 笔试课程考试

10月15日、16日、21日、22日,自考笔试课程考试举行。考生要携带规定的证件、考试用具入场考试,不能携带通信工具。

10月中下旬,3月申请、经审核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考生可领取学位证书。

全月除节假日外的工作日,考生可到考试院一层大厅进行自考咨询,在周二和周四可办理考籍手续。

11月 非学历证书考试

11月19日、20日,非学历证书考试举行。

全月除节假日外的工作日,考生可到考试院一层大厅进行自考咨询,在周二和周四可办理考籍手续。

12月 10月成绩发布

12月8日至20日,10月自考成绩网上发布。考试院自考办在此期间对按时申请复核的考生试卷进行复核处理。

12月8日至12日,下半年自考毕业网上申报。

12月8日至14日,2017年上半年自考实践环节考核课程网上报考及2017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申报同期进行。

全月除节假日外的工作日,考生可到考试院一层大厅进行自考咨询。考生可在12月1日、6日、8日、9日、10日、13日、14日办理考籍手续。

注:2016年自考月历牌依据《2016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主要日程安排》制作,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略有调整,仅供考生参考。2016年自考具体日程安排及相关政策,以北京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2015年贵州黄果树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招... 下一篇:2016六年级上册寒假作业答案(苏教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