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09]363号)的要求,经学校申请、衡阳市教育考试院初审、我院复审,拟对符合社会助学资质的衡阳市商务科教培训中心予以登记备案,2016年1月25日起至1月31日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信函等向我院反映。
联 系 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姚月玲 陈双喜
联系电话:0731-88090239(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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