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考试成绩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方式
2015年中考考生成绩由中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予以公布,考生成绩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打印的成绩单为准,由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初中学校通知考生本人,请各单位派工作人员(在职在编人员)持介绍信或工作证于7月8日下午15时到中山市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302室参加关于成绩公布的相关会议。会议结束后到二楼考务室领取考生成绩单及其它相关材料,恕不提前发放。各单位负责在7月9日前将成绩单发给考生(成绩单原件下发给考生本人,复印件存入考生档案)。同时我中心将于起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公布考生成绩:
(一) 短信通知。我中心免费向考生填报志愿时已确认的有效手机号码发送成绩信息。
(二) 网络查询。考生可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主页(网址:http://www.zsedu.net/)或中山招考网主页(网址:http://www.zszk.com/),点击“2015年中考成绩查询”,输入考生准考证号和姓名,即可免费查询中考成绩。
(三) APP查询。考生可通过登录手机客户端的“中山新闻”APP或“智慧中山”APP查阅中考成绩。考生可提前在百度手机助手、安卓市场、苹果应用商店等手机应用中心下载“中山新闻”APP或“智慧中山”APP,成绩公布后进入APP主页面后点击“2015年中考成绩查询”,输入姓名和准考证号后即可查询成绩。
二、成绩复查办法
(一)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在7月9日中午12时前向所在毕业学校(报名点)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填写《成绩复查登记表》(见附件),学校负责汇总后上报镇区。
(二)各镇区、直属初中在7月9日16:00前通过中山市中考业务管理系统上报复查申请数据,成绩复查只接受集体申请,不接受考生个人申请。请各单位及时按网上录入要求输入考生查分申请数据,逾期不再受理。
(三)我中心将在7月9日至10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四)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中心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重新打印中考成绩单,并通过镇区、直属初中学校发给考生本人。
特此通知。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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