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临汾市2015年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定于9月12日至9月1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体检考生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为2015年9月12日
非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为2015年9月13日
集中地点:临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停车场(临汾市河汾路中大街2号原唐尧大酒店)
三、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报考临汾市公安局和隰县公安局职位的考生同时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标准。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按职位体检时间,分别于9月12日、9月13日上午7:00前,准时到指定集中地点报到。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3、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6、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佩戴各组抽签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资格。
7、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357-209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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