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公布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高职院校在校生1006.6万人,规模首次突破千万人大关,高职教育已占整个高等教育规模的40%;全国中职招生628.85万人,占高中阶段招生数的44.12%,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基本持平。
招生规模稳步增长,中职就业率达96.5%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5个督导组对天津、黑龙江等10省市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查显示,2014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1327所,招生337.98万人,占普通本专科院校招生总数的46.9%,比2013年增长5.8%,是十二五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
《报告》指出,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不仅生师比更加合理,专任教师学历层次继续提高,而且专兼结合的双师型队伍建设进展明显。
数据表明,2014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达到21.34∶1,更加接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生师比20∶1的要求;高等职业院校生师比为17.57∶1,与普通本科院校的17.73∶1相当。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队伍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比例为83.1%,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为6.24%,分别比上一年提高0.9和0.5个百分点。
从就业率来看,就业水平不断提高。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就业率为96.5%,对口就业率为75.98%;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就业率为91.5%。督查显示,上海、浙江、江西三省市中职学校对口就业率超过85%;黑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达到96.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8个百分点。
将职教纳入业绩考核,鼓励民间资本助力
督查发现,各地普遍将发展职教纳入工作业绩考核,加强统筹规划力度,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职业院校专业布局。
从督导情况来看,各省市均出台分类考试实施办法,实施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招生、中职学校推优招生入学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等措施,为学生接受高一层次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通道。在中高职衔接方面,各地探索出依托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行业性或专业性职业教育集团开展五年一贯制、3+2分段培养等多种一体化培养人才的模式。大部分省市已启动中职、高职对接本科院校贯通培养人才的试点。
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职教,各地加强政策引导,出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措施,推动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多元化。同时,出台税收减免、设立专项资金、政府以购买服务等形式,在企业建立公共实训基地等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以设立民办职业教育政府发展基金或专项资金、建立民办职业院校师生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待遇的保障机制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
在加强内涵建设方面,各地创新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将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作为破解制约校企合作瓶颈的重要手段,强化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出台政策吸引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任教。
为提高保障水平,西部地区各省份强化政府统筹,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努力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各地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多元投入、规划高效的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扩大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
《报告》指出,目前全国已有大部分省份制定了中职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多数省份制定了高职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并明确要求2017年达到每年生均1.2万元;一些省份同时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
部分地区专业同质化,经费严重不足
虽然职教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报告》指出,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进程中仍面临着政府统筹力度不够、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师资队伍建设成为制约提高质量的瓶颈、职业院校办学活力不足、服务能力不强等诸多困难和问题。
督查发现,中西部地区一些市、县级中职教育普遍存在学校规模小现象。西部一些省份的学校专业同质化严重,针对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急需专业开设得不够,涉农类专业更是不断萎缩。
此外,仍有一些省份尚未制定中等、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有些省份制定的生均拨款标准偏低,难以按计划到2017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高职生均拨款每年1.2万元的标准;有的地方由于市、县两级财力偏弱,所举办的职业院校生均经费与省定标准差距较大。个别省份有些县级职业高中经费补贴仅为省定标准的32%;少数省份的市属高职院校生均经费也只达到省定标准的三分之一。
督查还发现,在现行体制下,职业院校在合作办学、教师评聘、专业设置、自主招生等方面存在诸多限制,影响了职业院校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办学活力不足。
《报告》建议,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各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促进和引领当地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度认识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制订,将职业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把职业教育发展作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业绩考核指标,进一步落实省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的责任,强化各级政府的统筹作用。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健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为破除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瓶颈,各地要尽快出台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建立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核定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建立符合职教特色的教师招聘制度和职称评定制度。
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要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设立质量监控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健全自我评价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应建立本地区职业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大对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及时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推动加强内涵建设,促进职业院校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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