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即将于11月22日开始,12月2日结束。其中,非应届毕业考生该项工作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2日。按照规定,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信息审查及现场确认,内容包括确认身份、资格审查、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确认等。同时,对于特殊考生资格审查将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市、县、中学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现场信息采集时,考生身份证需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不能出具第二代身份证的需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考生照片必须进行现场采集,不使用身份证照片。考生姓名或其它信息中如有汉字库中不能找到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招办现场确认时根据身份证确认信息进行登记备案。通过身份确认的考生需采集本人数字照片及指纹信息。
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在信息审查及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由招办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经就读中学和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招办。申请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2016年实际执行的照顾政策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最新出台的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将加大对各类考生学籍审查力度,尤其防止非应届毕业的高中段在校生和普通高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并加大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中等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的学籍、学历审查力度,严防不符合条件学生报名。同时,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对非山东省户籍考生,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特殊考生资格审查事关重大,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按照规定,县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考办,由其进行复审。市招考办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打印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对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要认真清理,避免将其材料及数据误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及时告知本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种类名称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示至2016年底。市、县、中学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市、县、中学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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