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有效打击替考等违纪舞弊行为,广西自2016年4月自学考试开始,在考生参加每门课程考试过程中采集其笔迹信息,并记入考生考籍档案和诚信档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迹信息采集时间、内容在每场考试开考前15分钟,通过考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的形式现场采集考生笔迹信息。笔迹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准考证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条形码粘贴、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包含填写说明、不少于50字的抄写文字、考生签名及日期、考生联系电话等)。
二、笔迹信息的使用笔迹信息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必须正确填涂笔迹信息采集卡。2016年4月及以后取得的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必须有笔迹信息方可办理省际转考;考生笔迹信息是其毕业审核时信息比对的重要依据。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按要求填写笔迹信息采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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