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帐户的丙国银行。后丙国银行拒绝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因甲国战乱,希姆和罗得移居中国经商并有了住所,希姆遂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罗得,要求其支付五万美元。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支票的追索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甲国法律
C.该支票的记载事项适用乙国法律
D.该支票记载的付款人是丙国银行,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丙国法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
选项A、B错误。《票据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据此可知,我国只规定了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的法律适用出票地法,而票据关系不同于合同关系,不能当然适用意思自治原则。本题中,出票地为乙国,因此,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乙国法。
选项C正确。《票据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本题中没有说明当事人达成了适用付款地法的协议,因此适用出票地法(乙国法)。
选项D错误。《票据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适用行为地法律。因此,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其本国法(甲国法),如果根据甲国法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根据行为地法(乙国法)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适用乙国法。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