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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12月22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6-01-09

12月22日下午中国教育在线从北京市教委获知消息,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根据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和会商分析,我市23日凌晨起受弱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开始转好,北部地区和城区上午起空气质量逐步改善,南部地区改善相对较晚;预计23日全天空气质量轻度至中度污染水平,24日冷空气作用加强,扩散条件较有利,将达到良好水平。经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市教委决定自12月22日24时解除全市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

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红色预警指令解除时间,即12月22日24时之前,全市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必须坚持红色预警指令中的应急措施,不得提前结束,不得随意更改。全市恢复正常上课的时间统一定为12月23日。寄宿制中学、小学、幼儿园亦照此落实复课时间。

同时,市教委还要求在红色预警解除后,将复课指令及时传达到各学校和所有学生家长,并确认每一名学生家长都收到复课指令。并要求高等学校在红色预警指令解除后,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疏导,恢复正常的体育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

此外,各区教委、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还要于12月22日16时前向市教委反馈指令接收情况、复课准备情况,于12月23日9时前向市教委反馈复课情况,反馈路径依照既定预案执行,即各区教委向基础教育一处、二处反馈;高等学校向高等教育处反馈;中等职业学校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反馈;校外教育机构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反馈;国际学校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反馈;民办学校向民办教育处反馈。

按照通知内容,各区教委和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除红色预警后各项工作的细化落实,特别是对复课准备、通知传达等关键环节实现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不漏掉一个学生。在红色预警解除期间,要畅通信息交流渠道,除坚持日常反馈应急落实情况外,要密切关注市教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及时下载相关指令并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学校,确保指令精神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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