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013-2015年)》经该市政府同意,公开发布。计划规定,区县新建住宅小区每1万常住人口,服务半径不超过400米,都应配置1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计划》确定,到2015年底,该市将新建、改扩建420所各类幼儿园,努力满足幼儿就近入园需求,确保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超过96%。《计划》还确定了确保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达到85%,专业合格率达到90%等一系列目标。
解决幼儿园布局“盲区”支持有条件单位举办幼儿园
“入园难”的根本原因在于幼教资源不足。《计划》明确,天津市将切实解决幼儿园布局“盲区”问题。区县新建住宅小区每1万常住人口,服务半径不超过400米,应配置1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人口聚集的老城区,根据实际需求,原则上服务半径1-2公里,应配置1所幼儿园。农村地区常住人口2万人以上的乡镇,服务半径2公里以上,应配置2所公办乡镇中心园。同时,将根据幼儿园布局规划要求,对资源不足的老城区或边远地区,采取新建、改扩建、资源调整等多种形式,确保学前教育资源按照规定建设到位。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机关、部队、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
值得一提的是,《计划》提出将对未按规定同步配套建设幼儿园的,或者没有对应当配建的幼儿园的布局、位置和建设指标等作具体说明的新建住宅小区,规划部门不予审批规划方案。各级政府要强化督导检查,彻底清查闲置或挪作他用的配套幼儿园,并限期交由教育行政部门接管,恢复办园。
天津市还将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社会团体、企业和优质学前教育机构举办幼儿园。通过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年检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教师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地位。每年对符合条件的非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一类、二类幼儿园发放奖补资金。此外,该市还将设立30个“阳光乐园”,扶持专门招收外来务工子女幼儿园的发展。
2015年底教师园长都要持证上岗非公办园教职工将统一管理
在学前教育改革、提升保教质量方面,《计划》提出,天津市将积极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克服“小学化”倾向。出台天津市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指导幼儿园科学合理安排幼儿生活。
在提高师资水平方面,该市将扩大本专科招生规模,完善高校非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辅修,学前教育第二学历或中期转专业的相关政策。采用委托定向培养等方式,补充农村学前教育师资。鼓励具有学前教育专业资质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同时,将全面推进保教人员资质达标工作,到2015年底,城市幼儿园专任教师全部持证上岗,农村幼儿园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不低于80%。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农村教师,要通过专业培训,取得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合格证。城乡各类幼儿园园长、保育员、保健人员、炊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此外,该市还将完善和落实农村幼儿园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障政策。农村非公办教师的工资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的统一管理,规范聘用标准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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