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确认时间
面试确认时间:2016年1月5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见附件1。
面试确认地点
面试确认由省地税局统一组织,各省辖市地税局具体负责。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到报考职位所在的省辖市地税局进行面试确认,不得他人代替。详细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
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确认期内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1)《河南省地税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登记表》(附件3)。(2)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4)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职位代码、姓名)。(6)应试者是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7)应试者是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本人的入伍通知书、退伍证。(8)对所学专业不属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专业,但以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并获得该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职(执)业资格报名的,还应提供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
不得报考情形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包括乡镇公务员签订有书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政法体制改革生服务年限未满的、省选调生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服务年限未满的、中直机关及外省招录的公务员职位明确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其他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等)的公务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面试确认成功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领取《河南省地税系统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单》和《面试应试者须知》,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参加面试。
(二)全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到2016年1月6日。
(五)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者,也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通讯方式的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六)面试确认结束后,在河南省地税局外网(http://www.ha-l-tax.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录用期间,有关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有关信息,均通过该工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省地税局咨询电话:037165806385 65806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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