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5年12月26—27日举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考试公告,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要求诚信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请与考试无关的各类人员远离考区、考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时间 | 12月26日 | 12月27日 |
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业务课一 |
14:00—17:00 | 外国语 | 业务课二 |
二、考试地点安排
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文津楼一段、文渊楼一段、文渊楼三段
三、考生须知
1、《准考证》由考生使用A4复印纸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教师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当场考试时间终了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4、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下午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对在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
5、考生如在开考前发现《准考证》遗失,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研招办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9室,联系电话:029—85310346。
6、应试时,考生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要求填涂的信息,非选择题作答时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7、应试时,考生不得佩戴手表进入考场。考场内悬挂有钟表,钟表时间仅作为监考教师和考生掌握时间的参考,考试开考时间、终了时间必须以考场办的哨音为准。
8、应试时,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中若发现考生有手机等通讯设备响动,一律在考场记录表上按作弊登记,进行违规处理。
9、应试时,考生不得携带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及橡皮(橡皮由考点提供)、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绘图仪器等,或者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否则将按违纪、违规处理。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以良好的心态迎考并诚信参加考试。对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成绩,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禁考1至3年的处罚,同时将其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记入考生电子诚信档案,作为今后考研和求职时相关单位采用的重要依据。
2、各科开考前30分钟,考生经监考人员通过“金属探测仪”检测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请广大考生不要携带各类金属物品,以免影响考试情绪,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在考试过程中,本考点要求头发长度盖过耳廓的考生必须将头发扎起;考生入场后必须摘下手套,考试时不准戴手套,按照监考教师的要求进行“露臂检查”。
4、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使用标准化考场,考场内配备视频监控、屏蔽仪,时钟等。
用诚信答考卷,以品德赢人生;守法始于点滴,遵纪从我做起。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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