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 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641号县政府综合楼四楼会议室旁402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审查
报名者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兴文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二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的岗位需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说课)80元,并领取面试(说课)通知单。
报考要求。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考评考核
(一)考核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说课)总分为100分,面试(说课)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说课)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卫计系统考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教育系统考评考核总成绩=说课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说课)通知单,参加考评考核人员凭面试(说课)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主要范围。结构化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说课采取说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报考岗位科目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考评考核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说课)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后,县人社局于面试(说课)后 3 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考评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1-8825713 (人社局) 罗老师、季老师
0831-8826587 (教体局) 李老师
0831-8801305 (卫计局) 肖老师
监督电话:0831-8825213 0831-882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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