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 |||||||||||
岗位编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它资格条件 | 招聘对象 | 岗位说明 |
01 | 航海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交通工程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航海技术专业,教授职称;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职称可放宽至副教授。 | 不限 | 航海学院副院长(分管学术、科研工作) |
02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交通工程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50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航海技术专业,教授职称。 | 不限 | 航海技术专业(省级品牌专业)带头人、国家海事局海事联合调查实验室负责人 | |
03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交通工程类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航海技术专业。 | 不限 | 航海技术专业(省级品牌专业)骨干教师、国家海事局海事联合调查实验室核心成员 | |
04 | 轮机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交通工程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教授职称;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职称可放宽至副教授。 | 不限 | 轮机学院副院长(分管学术、科研工作) |
05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交通工程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50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教授职称。 | 不限 |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带头人、轮机自动化机舱综合实训中心负责人 | |
06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交通工程类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轮机工程技术专业。 | 不限 |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省级特色专业)骨干教师、轮机自动化机舱综合实训中心核心成员 | |
07 | 船舶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船舶工程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船舶工程类专业,教授职称;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职称可放宽至副教授。 | 不限 | 船舶学院副院长(分管学术、科研工作) |
08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船舶工程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50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船舶工程类专业,教授职称。 | 不限 | 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省级特色专业、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带头人、海洋装备智能化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负责人 | |
09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船舶工程类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船舶工程类专业或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专业。 | 不限 | 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省级特色专业、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带头人、海洋装备智能化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核心成员 | |
10 | 电气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机电控制类、交通工程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教授职称;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职称可放宽至副教授。 | 不限 | 电气学院副院长(分管学术、科研工作) |
11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机电控制类、交通工程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50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机电控制类专业,教授职称。 | 不限 |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带头人、美国罗克韦尔自动化实验室负责人 | |
12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机电控制类、交通工程类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机电控制类专业。 | 不限 |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骨干教师、美国罗克韦尔自动化实验室核心成员 | |
13 | 经管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工商管理类、经济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教授职称;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职称可放宽至副教授。 | 不限 | 经管学院副院长(分管学术、科研工作) |
14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工商管理类、经济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50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物流、电子商务物流、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国际物流或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专业;教授职称。 | 不限 | 物流管理专业带头人、互联网+港航物流教育研究中心负责人 | |
15 | 信息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计算机(大类)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计算机(大类)类专业;教授职称;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职称可放宽至副教授。 | 不限 | 信息学院副院长(分管学术、科研工作) |
16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计算机(大类)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50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计算机(软件)类专业,教授职称。 | 不限 | 软件技术专业带头人、云计算实验室负责人 | |
17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计算机(大类)类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计算机(软件)类专业。 | 不限 | 软件技术专业骨干教师、云计算实验室核心成员 | |
18 | 人文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工商管理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旅游管理专业,教授职称;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职称可放宽至副教授。 | 不限 | 人文学院副院长(分管学术、科研工作) |
19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工商管理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50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旅游管理专业,教授职称。 | 不限 | 涉外旅游专业带头人、国际邮轮乘务与旅游综合实训中心负责人 | |
20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工商管理类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旅游管理专业。 | 不限 | 涉外旅游专业骨干教师、国际邮轮乘务与旅游综合实训中心核心成员 | |
合计 | 20 | ||||||||||
备注:本次招聘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执行。 |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待遇一览表 | ||
岗位类别 | 待遇 | 备注 |
副院长 | 1、安家费90万元(其中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安家费80万元),同时提供两年的过渡性租房补贴(3000元/月); | 服务期为8年 |
2、独立的教授工作室,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 ||
3、符合相关政策的,按政策解决配偶工作,协助其未成年子女就近入学入托。 | ||
教授 | 1、安家费80万元,同时提供两年的过渡性租房补贴(3000元/月); | 服务期为8年 |
2、独立的教授工作室,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 ||
3、符合相关政策的,按政策解决配偶工作,协助其未成年子女就近入学入托。 | ||
博士 | 1、安家费30万元,同时提供两年的过渡性租房补贴(3000元/月); | 服务期为8年 |
2、建立博士工作室,科研启动经费6万元; | ||
3、直接认定中级职称或直接推荐评审高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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