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全部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bi.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寄送学校组织人事处或发电子邮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金海路1001号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电子邮箱:sdswrsc@163.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6)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二种方式分别占面试总分的60%、40%。试讲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对专业建设的规划、目标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领导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不按时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尉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25017, 6925018
电子邮箱:sdsw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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