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但应于2016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由我所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时间及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格式、扫描件打包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670738358@qq.com,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1)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3)能反映个人能力和水平的相关电子材料(如论文报告等);(4)各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扫描件;(5)个人简历。
3、报名注意事项:(1)报名电子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必须明确改写成应聘XX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报名材料必须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上述指定邮箱。
4、资格初审。我所将于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5、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我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6年1月中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测应聘者专业理论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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