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28日举行。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研考公平公正,营造公平竞争良好考试环境,我区将采取多种措施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作弊,本次研考一旦作弊被核实必将受到有史以来最严厉的惩处。为此,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特向全体考生发出倡议,倡导考生恪守承诺、诚信应考。
新疆共有19963人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比2015年增加3262人,全区共设11个考区18个考点。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郑重提醒考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自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再次提醒那些心存侥幸的人们,端正思想认识、及时悬崖勒马,切勿以身试法!
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我区共查处违规考生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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