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名额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名,招聘范围为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合川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日期截止报名前一日)。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校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毕业时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合格(CET-6在425分及以上)。
7.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水平证书的,须在毕业时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8.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1)获得过学院及以上层次专业奖学金;(2)专业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3)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4)获得过院校级及以上表彰;(5)担任过学校或学院团委(学生会)中层以上学生干部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自愿在我区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10.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11.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2.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5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18:00,登录http://61.186.167.227/hckhzp/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下载地址:http://61.186.167.227/hckhzp/czsm.doc。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15年12月20日18∶00。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特别提醒:专业须按毕业证填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岗位及专业。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
2.初审报名资格。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5年12月21日前提出初审意见。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岗位及专业。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3.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于2015年12月21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4.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5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费的人员于2015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1.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现场教师基本技能展示、课堂教学片断试讲或教材说课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基本合格线为70分。
考生参加专业科目测试须持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③《合川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3)一份,④报考英语学科的须提供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1张。
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在达到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急需紧缺专业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适当放宽。
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有关证件资料,请于2015年12月29至30日到合川区教委人事科1116室(合川区南园东路99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加盖公章)、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但须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合川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4)。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层次、岗位及专业(学科)的考生中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出现并列,并列者都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放宽的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面试成绩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为合格。
3.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确定拟聘人员
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校、学科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者,按毕业学校的录取批次、学生干部级别(以证书为准)、表彰级别(以证书为准)依次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若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以考试考核总成绩按照相同学科从高到低做一次性递补。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经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签字后不再递补,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国家和我市相关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情况、报名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应届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加盖公章)、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公示
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本区服务5年以上,对未满服务期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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