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经笔试,你已进入我区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范围。面试之前,我局将对你进行资格审核。请于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3:30 ,至虹口区区委党校(欧阳路415号,近祥德路)一号楼312室报到接受资格审核。
所需携带的材料:
1、本通知打印件(通过门卫时请主动出示);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请携带本人学生证及毕业生推荐表;
3、外省市社会人员已取得的上海市人才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
5、报名表中本人填写的已取得的资质证书;
6、报考岗位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需提供社保缴金记录、或劳动手册等能证明本人具备相应工作年限的材料;
7、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意事项:
1、上述材料均需原件。
2、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为便于确认,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回复本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本人姓名、报考单位、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4、现场不提供停车位,请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5、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6、如有疑问,请及时局我局联系,联系电话:25658113,2501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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