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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委:小学不得新办附设幼儿园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重庆市教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要严格查处民办幼儿园不按规定报批备案、搞价格联盟串通涨价等违规行为,同时,幼儿园的调价频率要保证相对稳定。

此前,重庆市的部分小学举办过一批附设园,市教委要求,小学不得新办附设幼儿园,具备条件的小学附设幼儿园要逐步独立建制为公办幼儿园。而且小学附设幼儿园必须小班、中班、大班齐备,必须有独立的合格的园舍和场地,必须配备专业的园长和保教人员,必须实施独立的教育教学管理。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学前班、占坑班,严禁小学以没有到本校附设幼儿园为由拒收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严禁小学附设幼儿园进行与小学入学挂钩的招生宣传。

市教委要求,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和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等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此外,那些以“国际”、“双语”、“特色”等为名进行违背科学保教要求的宣传,市教委表示,更要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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