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讯 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始终坚持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适龄学生按照区县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片以及规定的招生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登记入学手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与小学招生同时进行。
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和变相考试;禁止提前招生;禁止分重点、非重点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暂住证、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务工证明、住(租)房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禁止收取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为满足部分家长选择教育的需求,天津市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原则,民办小学在区县教育局统筹指导下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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