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单位及岗位
连城县广播电视台电视编导、新闻采编、电视广告制作、对外摄影摄像、广播电视工程岗位。
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二)在编在岗县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满3年,近2年(2013-2014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教育、卫生、计生系统报考的,须符合服务年限(5年期满)等规定;
(三)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选调程序及办法
报名
1.报名时间: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18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传媒管理股,联系电话: 3121189。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照1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连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笔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以100分计,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减少选调名额。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的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以100分计,占总成绩的40%。
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候选对象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确定拟选调对象及公示。根据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由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中国连城政府网、连城人事人才网公示5天,拟选调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对确定的拟选调的人员先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选调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传媒管理股3121189;
监督电话: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组312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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