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近日发出通知,就进一步规范本市艺术类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明确或重申了相关政策。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回避承诺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制度的建设等,从而杜绝艺术类研究生考试招生中的不正之风。
市教委称,制定并印发该通知的,旨在进一步促进艺术类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加强艺术类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各类艺术类专业考试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杜绝艺术类研究生考试招生中的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回避承诺制度。通知明确,学校需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开承诺实行考试回避制,凡有自己的亲属或利害关系者(包括辅导过的学生)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
通知还要求,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艺术类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等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初试理论科目考试均须安排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技能性考试以及复试一般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并全程录音录像。对现场评分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程录像、录音,录像、录音材料由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部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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