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天津市201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正式启动。随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圆满收官,一大批新建、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将于今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有效缓解了本市幼儿“入园难”问题。同时,部分招生压力较大的幼儿园今年将不再招收“小小班”,最大限度满足3岁以上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为解决“入园难”问题,2010年,本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计投入达到17.8亿元。随着该计划的全面完成,本市共新建、改扩建145所公办幼儿园,提升改造15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和509所村办幼儿园。其中,大部分幼儿园已经陆续投入使用,而去年竣工的50所公办幼儿园也将于今年秋季学期全部投入使用。
根据天津市教委201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幼儿园招生原则上优先招收本辖区常住户籍幼儿。公办幼儿园招生时,对烈士子女入园应优先录取;对台湾同胞子女入园应视为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对现役军人子女入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执行。幼儿园招生对象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幼儿报名时需出具户口本(外来务工人员凭蓝印户口、暂住证)、幼儿出生证和幼儿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
据了解,今年招生压力较大的幼儿园将不再招收“小小班”,最大限度满足3岁以上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机关和企事业部门办园在满足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将积极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此外,有条件的幼儿园将采取半日班等多种办园形式,提供多层次的服务,尽可能为更多的幼儿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同时,市教委要求各幼儿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不得将招生录取与参加亲子园挂钩。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园挂钩的赞助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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