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招生办获悉,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实行省际电子转考。
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办理转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另外,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河南省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意见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