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政法干警招录有四大变化。
变化一 减少招录人数
2013年重庆市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培养50名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较之2012年招录培养人数86名,人数有所减少。从招录比例来看,其中公安系统和法院系统变化最大,招录人数分别为38名和6名,比2012年分别减少了21名和12名,检察机关人数变化较小。
变化二 取消专科试点班
2013年重庆市政法干警考试招录本科第二学士试点班和研究生试点班两类,取消了2012年的专科试点班教育模式,着重对本科及以上层次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招录培养。
变化三 变更培养院校
2013年承担重庆市政法干警培养任务的院校变化较大,其中承担本科第二学位试点班培养任务的院校为重庆警察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培养),取代了2012年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试点班培养的任务仅由西南政法大学承担,而非2012年的由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共同承担。
变化四 招录对象仅为2013应届毕业生
我们前面已经提到,2013年重庆市政法干警最大的亮点就是招录对象仅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取消了201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一项。并且应届生不再以“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和“非重庆市常住户口”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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