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请登录广西民政网,凭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详见附件);
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12月12日上午7:30前签到。
2.面试地点:南宁市第四中学(南宁市民主路37号),签到地点:南宁市第四中学二号楼一楼阶梯教室。
(三)面试需要提供的材料
1.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
2.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工作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3.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或提供的证件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四)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五)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于当天在广西民政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并进行抽签。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面试签到地点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考生须集中在候考室进行等候,不得随意走动,通过临时抽签确定出场顺序,由工作人员引导依次进入考场面试。严禁考生相互之间交换抽签号。所携带通讯、电子产品及其他与面试无关的物品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三)考生在面试中不能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工作单位及毕业学校名称等个人信息。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参加面试。
(五)面试结束后,请考生到指定考后休息区等待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后,考生需签字确认后方能离开考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
(六)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因考生缺考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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