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政府给公益性岗位!重庆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合拳”,对离校两年内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给予就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以及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5000个,过渡安置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就业培训补贴
扩大到毕业学年内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今年我市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达16.3万人,比上年增长6.3%,总量压力继续加大。为了帮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市决定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进行补贴,包含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岗前培训。
该负责人解释,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制登记,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含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对象将重庆籍高校毕业生从毕业年度内扩大到毕业学年内,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8个月。
补贴标准是多少?该负责人说,按照现行政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3~6个月的定向就业培训,帮助其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按培训合格人数,培训机构可享受不超过2000元/人的培训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单位缴费全额给予补贴
“我们鼓励高校毕业生自己创业!”该负责人说,从现在起至明年12月31日,由高校毕业生创办,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按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全额给予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同时,对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企业和提供公益性岗位的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及社会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岗位补贴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高校毕业生走出校门,的确缺少相应经历,失业现象较为普遍。”该负责人说,我市决定2013~2015年,每年在主城区及区域性中心城市开发5000个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过渡性安置。
哪些是公益性岗位?该负责人说,公益性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和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协理)、公安协勤、交通协管、农业扶贫开发服务、医疗计生防疫服务、文化科技体育服务、司法宣传调解服务、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文明劝导服务、社区矫正服务等,公益性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计算,所需经费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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