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宪法日前夕,12月3日,随着法槌“铛”的一声敲响,一起因“过失伤害纠纷”引发的“民事诉讼案”在重庆外国语学校公开开庭审理。
“现在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请审判长行使告知义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3日,在模拟法庭上,被告人林涛和原告谢瑞均为学生,原告独自回家,在教学楼的第二个楼梯间被被告叫住,短暂的交流后,被告情绪失控,顺势将原告推下楼梯造成原告身体及面部受伤。案发后,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向法院依法起诉。
针对这一案件,原告、被告代理律师双方唇枪舌剑、寸土必争,经过激烈的“交涉”后,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整容费等4万元,被告承担诉讼费。
据了解,此次模拟法庭由重庆外国语学校高二的学生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代理律师、证人等角色,亲身体验整个庭审过程,感受法庭的庄重和威严。
活动中,同学们认真执行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评论和宣判等庭审程序,一次又一次将庭审推向高潮。
观摩“庭审”后,同学们表示,模拟法庭这种宣传方式形象生动,既增强了法治观念,又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学生充当‘庭审角色’,改变了以往法制课强硬灌输的老方法、老形式,把宣传生硬法律条文转换为生动的法律实践活动”,据重庆外国语学校副校长、副书记沈佳介绍,学校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了有关法律的诉讼流程,以及相关的诉讼程序问题,让大家对法律有更深一步的认识,并且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用正当正确的方法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据悉,重庆外国语学校开展此次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旨在迎接“12.4”国家宪法日的到来,主题是法治让生活更美好。
此次活动由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促进会主办,重庆外国语学校团委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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