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与拟聘岗位相匹配的职(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招聘办法
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辰区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1月27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bchrss.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4日9:00--2015年12月25日24: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件形式,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书、其他证件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及报名表、个人简历、业绩材料发送至bcwsjrsk@163.com。
(三)资格初审
由区人社局、区卫计委等组成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四)考试方式
开考比例为1:3,其中博士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可以通过考核方式录取,考试(核)采取技能考核、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技能考核。内容为实践技术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2)现场答辩。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评委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50%+现场答辩成绩50%。
(五)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进入体检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试用考察
由北辰区卫计委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试用13个月,全面考察德、能、勤、技等,并出具考察报告,由区卫计委提出意见,再上报区人社局,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试用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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