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师资格证或推行改革,不再是一考定终生,而是每5年定期注册一次。1日,省教育厅下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简称《考试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简称《注册办法》)两个文件,并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文件透露,从2016年1月1日起,广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拟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每年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同时教师资格证首次注册合格后,每5年定期注册一次。
考试 春季、秋季两次考试机会
《考试办法》规定,广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备课时间20分钟,回答问题、试讲、答辩时间共20分钟。
其中,笔试主要考察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按国家统一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每年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和11月,面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
注册 本人申请学校集体办理
《注册办法》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经广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只进行首次注册。
教师经首次注册合格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首次注册,需要具备五个条件,分别是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教师资格;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存在中止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按教师管辖权限经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挂职、借调、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或省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因患重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且无法从事正常教学连续达到2年以上的,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等五种情形之一的教师,要暂缓定期注册。存在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且影响恶劣的,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等三种情形之一的教师,则会注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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