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聘2名讲解员。
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文化修养,有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后出生);
3、普通话流利、音质好、发音标准、吐字清晰、语言规范;表达能力强,善于与观众沟通交流。达到全国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水平;
4、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72米及以上,五官端正,仪态端庄。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有出色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胜任讲解工作任务。
下列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以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凉山清风网站上下载《凉山州法纪教育中心2015年招聘讲解员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附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明(以上为扫描件)及近期生活照,一并发送至邮箱676005058@qq.com。
凉山清风网网址:http://www.lszjw.gov.cn/
2、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凉山州法纪教育基地2015年招聘讲解员登记表》,同时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及相关技能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报名地点:凉山州纪委宣传部(西昌市三岔口南路88号州纪委办公楼501室)。
3、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7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资格审查:
州法纪教育中心将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
考试事项
初试:
(1)时间:2015年12月9日;
(2)地点:州法纪教育中心二楼会议室;
(3)方式:表达能力测试
初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通过初试人员名单,通过初试人员方可参加复试。
复试:
(1)复试时间:2015年12月11日;
(2)复试地点:州法纪教育中心二楼会议室;
(3)复试方式:A、写作能力测试;B、语言能力测试。
联系人:王女士 咨询电话:0834386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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