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契机,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中心,采用疆外培训与疆内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基本素质好,企业岗位急需、家庭困难比较突出、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切实做好阿克苏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浙江省培养工作,促进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到县乡事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促进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促进阿克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培养工作实行全程公开,全程监督,透明操作,客观公正。
2.坚持先定岗、再培训、后就业。由自治区和阿克苏地区统筹开发企业和有空编、急需补充人员的县乡事业单位岗位,与择优选拔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培养协议,统一组织培养,考核合格后上岗就业。充分发挥政策的鼓励引导作用,因地制宜,由浙江省制定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内地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积极的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引导更多阿克苏地区高校毕业生在内地就业。
3.坚持自愿报名,择优培养。尊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意愿,采取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家庭同意后,由阿克苏地区大学生培养办或企业组织考试考核,择优选拔培养。做好阿克苏地区高校毕业生赴内地就业的宣传引导工作,鼓励和帮助阿克苏地区高校毕业生自觉自愿在内地就业。要根据浙江省各类用人单位的需求,通过优惠政策支持,动员用人单位自觉自愿吸收阿克苏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
目标任务
综合考虑阿克苏地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量、岗位吸纳空间、培训现实需求等因素,2016年--2020年5年间,阿克苏地区择优选拔1800名高校毕业生赴浙江省培养(720人)或在新疆培养(1080人)。培养后的高校毕业生主要面向新疆和浙江省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或重点提升新录用公务员的公共管理水平,促进900名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就业、65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县乡事业单位工作、150名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
主要措施
(一)培养企业需要的高校毕业生
适应丝绸之路经济带新疆核心区建设的深入发展,新疆新型工业化不断推进、纺织服装业快速发展、短平快地域特色项目全面实施,企业基层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对高校毕业生需求增加的需要,争取浙江省每年提供50个企业岗位,招聘阿克苏地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内地企业就业。在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协助新疆和浙江省企业择优选拔900名2010年以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浙江省或新疆进行半年的培训,强化五个认同意识,学习企业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跟班实习,丰富实践经验,成为企业需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培养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大众创业,万众就业是富民之道。适应部分高校毕业生想创业,但不知道如何创业的迫切需要,培训有创业意愿、具有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650名。其中每年选拔20名有创业意愿的阿克苏地区高校毕业生在浙江省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并由浙江省提供合适的创业项目帮助创业,享受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场地和创业服务支持。对有意愿在浙江省通过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创业的阿克苏地区高校毕业生,有浙江省重点给予扶持。通过对自主创业人员进行创业政策解读、创业意识唤醒、创业知识传授、创业项目筛选、创业团队打造、创业资源开发、创业市场开拓、创业案例学习等方面的培训和赴创业企业见习实习,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创新能力,促进其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
(三)培养县乡事业单位急需的高校毕业生
适应县乡有空编的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在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选拔100名2010年以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争取浙江省支持,每年拿出10个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位岗位,公开面向阿克苏地区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招聘,择优录用。对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浙江省或新疆进行一年的培训,强化五个认同意识,加强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和文化熏陶;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拟到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进行社会考察、实习提高,成为县乡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四)培训基层党政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
为加强基层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建设,提高公共管理能力,组织150名公务员(其中,新招录公务员100名)赴浙江省培训5个月(少数民族公务员全程在对浙江省培训,汉族公务员在浙江省培训公共科目3个月、在新疆院校培训少数民族语言2个月),重点学习中国政治制度与政府运作概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中国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创新思维与团队建设、领导力与执行力、现代文化引领;公务员法、公务员工作技能与方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使克州基层公务员增强对祖国和中华民族的认同,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提升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争做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五)加强考试考核
根据自治区统一制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阿克苏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浙江省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统一制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考试考核办法,对学员思想品德、政策法规学习、专业技能学习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通过严格管理,加强考核,不断提高培养工作质量。
(六)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阿克苏地区高校毕业生在浙江省勤奋学习、内地人民对培养学员的深切关怀和各族师生团结交融的感人事迹,深入报道在浙江省培养后的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就业、面向基层就业或自主创业,感恩奉献的典型事例,营造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政策
(一)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培养期间计算工龄,给予生活补贴,视为试用期,享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企业与培训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当地人社部门返还培训期间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后,对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全额补贴。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期间享受在岗人员的同等待遇。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列入继续教育科目和课时。
(三)毕业生培养后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等网络创业和创办小微企业的,享受创业指导、创业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
(四)企业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接收阿克苏地区户籍高校毕业生,不断优化人才结构。
组织实施
(一)强化领导
培养工作规划在阿克苏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地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克苏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地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援疆办)负责和浙江省对口援助市的协调、援疆资金的落实,地区财政局负责地区培养经费的落实,地区编制、经信、教育、科技、卫生、农业、国有资产、团委、妇联等部门按职能承担相应任务,浙江省前方指挥部负责落实浙江省培养经费、培养院校或专业性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费保障
培养工作规划所需费用由新疆和浙江省(从援疆资金中列支)共同承担。
新疆承担阿克苏地区赴浙江省培养高校毕业生的交通费、意外伤害保险、新疆疆内培养高校毕业生的住宿费、伙食费。浙江省承担疆内、疆外培养高校毕业生的培训费、见习实习费和疆外培养高校毕业生的住宿费、伙食费。2016年--2020年5年间,阿克苏地区计划择优选拔1800名高校毕业生赴浙江省培养(720人)或在新疆培养(1080人)。培养经费人均约3万元,共计5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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