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即1985年12月11日至1997年12月11日之间出生。35周岁以下的,即1980年12月11日至1997年12月11日之间出生。45周岁以下的,即1970年12月11日至1997年12月11日之间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报名截止日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的。
3、参加2015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或其他考试已被录用的。
招聘程序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9日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景洪市勐混路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在岗服务的景洪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不受户籍限制,但须达到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要求。
3、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详细信息。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针对驻景洪市辖区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设立的岗位,只有符合条件的部队军人随军家属能报名。
5、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职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公告取消;特殊岗位、紧缺人才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6、应届毕业生是指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毕业的毕业生。
7、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均以《2015年景洪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8、整个考试过程有关通知、公告和公示统一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网址: www.xsbnrc.cn)和景洪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询公布内容,造成损失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报名程序
1、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无效),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报名,并如实填写《景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驻景洪市辖区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报名时需提供相应服务证明及随军家属证明。
2、资格初审。填好报名表的考生请到所报考岗位对应审核窗口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并签字盖章确认。
3、缴纳报名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请到收费窗口缴纳考试报名费,考试报名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收费标准执行,50元/人。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费的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12月21日25日到景洪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考试
1、本次考试所有岗位仅进行笔试一项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3、考试成绩设最低分数控制线: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为60分;工勤岗4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驻景洪市辖区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岗位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4、考试成绩公示。公示期7天,考生对公示成绩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按规定程序提出,公示期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剔除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然后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职数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出现同一招聘岗位末位拟聘考生考试成绩名次并列情况,并列考生须进行加试,根据加试后的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监督电话:0691-2585853。
联系电话: 0691-2131449 0691-21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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