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中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信息发布:公务员考试信息网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夙愿。
2、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3、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4、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5、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于2016年7月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6、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7、小学教育专业只能报考小学教师职位。
8、985重点高校和综合性大学中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不受师范类院校条件的限制,英语、音乐专业毕业生报考英语、音乐教师职位不受师范类院校条件的限制。
9、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师,津南区教育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毕业生自己解决。
招聘办法
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教育局和专家评委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组织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签约等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
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教育局于2015年11月27日-12月7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nrsj.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1)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12月8日-12月12日,考生可在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报名,2015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15年12月12日-12月16日,考生可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报名,2015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在第一所院校招聘的情况,在第二所院校招聘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如果在第一所院校完成全部招聘计划,则取消在第二所院校的招聘。
报名方式和地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在所在院校提供的地点召开见面会,应聘考生按照招聘方案的要求和条件,选择学段、职位后,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考生笔试时间和地点。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携带的证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证书、英语、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1份),综合性大学中的师范生持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报名。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4、面试。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并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课的方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音乐教师职位的人员在试讲课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按照试讲课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考点学校进行公布。
6、按照笔试和面试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7、考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了解拟签约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并由学校出具相关考察材料。
8、选择学校和签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签约人员名单,根据该职位拟签约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并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9、体检和公示: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0、为保证用人单位的人员需求,首次签约后,如果有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是否需要进行递补,如需要递补则在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照空缺职位的要求,在同一聘用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1、签约的考生毕业报到时,因证件不齐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就业协议书》,并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解约的考生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39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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