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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教师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11-27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且在2015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www.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09:00-2015年12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2月2日09:00-2015年12月1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未或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人数,按照1:3的开考比例组织试讲和面试。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试科目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法:①试讲;②面试。

(1)试讲办法由学院制定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3)采用百分制计算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4)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①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最终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7088280

联系人: 朱老师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短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3批)
岗位

代码

招聘单位 招聘院系 经费来源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及其等级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 单位地址 其他

说明

1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 全额拨款 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食品工程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为烹饪工艺专业或有高级烹调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食品类博士无此要求) 不限

4

2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 全额拨款 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食品工程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为烹饪或面点工艺专业,或有高级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食品类博士无此要求) 不限
3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财会与经济贸易学院 全额拨款 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审计硕士、会计与审计、金融会计与审计专业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4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医药与健康管理学院 全额拨款 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药学专业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备注:本次招聘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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