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津市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通过五年的努力,目前天津全市1190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现现代化达标验收,天津市初步形成义务教育较高水平均衡发展的格局。为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成果,市教委制定《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3—2015年)》,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全部达到新阶段现代化建设标准,本市义务教育实现高水平均衡发展。
《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3—2015年)》,共分为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师队伍、素质教育四个部分,100条建设标准。按照此《标准》,在未来三年内,本市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学校布局,落实就近入学制度,加强校舍场地建设和管理,完善学校生活设施,加强教学仪器设施设备管理,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广高效课堂教学典型经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建立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反馈和信息发布制度,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农村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素质提升项目,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教师区域内合理流动。加快学校文化建设,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强化教育功能,发展教育特色,增强办学活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提高校长的专业素质和办学执教能力,加快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天津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按照《标准》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结果将向全市公布,并作为衡量区县义务教育现代化整体水平的重要条件。到2015年,使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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