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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四川绵阳游仙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11-25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限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

确认缴费

(一)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9日中午12:00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为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公共科目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 p=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业务基础知识》中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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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5年11月25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12月15日-12月18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股(绵阳市经开区南区东山大道南段6号五里梁政务服务中心611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2)。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5年12月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5年12月31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任意一科笔试应考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1:3,不够比例的报考岗位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资格复审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6年1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

(5)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有关面试的具体事项于2016年1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有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导致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面试成绩不低于其他达到比例岗位参考人员录取的最低成绩;

5.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予以退费。

6.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考察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确定后,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凭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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