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执法检查组认为,自2011年条例实施以来,重庆市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存在城镇学校容量不足、“大班额”有增无减等问题。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就近入学比例达95.4%
报告显示,去年全市财政义务教育经费支出265亿元,占教育总支出的56.3%。
全市基本实现在户籍地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小学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小升初”主要实行划片招生、对口直升、九年一贯等升学方式。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就近入学比例达到95.4%,其余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
为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全市接受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由2012年的657所,增加到2014年的1967所,接收随迁子女就读由27.8万人增加到34万人。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2011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得到保障,资源均衡配置上也取得了进步。
全重庆市中小学56人以上“大班额”逾5000个
报告认为,重庆市城镇学校容量总体不足,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进城就学人数还在逐年递增,现有城区学校难以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一方面,旧城区人口密集、土地紧张,现有学校难以扩容;另一方面,城市新区包括公租房区域部分学校建设规划前瞻性不够,配套学校规模较小,满足不了学生上学需要,以上情况导致城镇学校“超规模”、“大班额”现象有增无减,入学压力持续增加。
报告显示,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56人以上“大班额”有5074个班,个别班学生人数甚至达到80人,影响了教学质量。
报告建议,区县政府作为中小学建设的责任主体,应优先规划义务教育学校,留足学校建设用地,落实学校建设资金筹集、师资编制安排等重大事项,确保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时义务教育学校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
此外,相关部门应认真总结部分区县的课改经验,有计划、分步骤将成功经验向全市推广。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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