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次刮擦事故,宁乡某小学女教师吴耀辉结识了同乡男子刘某,随后确定恋爱关系。吴耀辉称,之后3年,刘某以工程资金链断裂为由,先后从她手上借走一百多万,却拒还借款,她只好将刘某告上法庭。
“现在欠了一身的债,亲戚朋友都向我讨债。”吴耀辉称,2010年10月14日,刘某第一次找她借钱,出于对男友的感情和信赖,她借了自己卖房款中的20万给他。此后刘某又一再要求吴耀辉帮他借钱,她便向亲戚借了30余万。吴耀辉说,直到2011年,她发现刘某没离婚,她便提出分手并要他还钱。
由于刘某迟迟不还款,2014年3月14日,吴耀辉根据17笔借款中的6笔,共计82.6万元,向宁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6月12日,宁乡县法院以吴耀辉未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向刘某交付了借款等为由,判吴耀辉败诉。吴耀辉不服判决,随后向长沙市中院请求撤销原审判决。10月21日,长沙市中院第一次开庭,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之中。
记者电话联系刘某,对于情感纠纷、劳务费用、借条真实性等,刘某表示无可奉告,他说:“这些事情法院都了解,我只相信法律的判决。”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河南全面免除中职教育学费 下一篇:小学文化+保安=考研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