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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处理中小学问题学籍 公示问题学籍减少数量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11-24

海南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中部分学生学籍信息因身份证号码重复、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匹配等原因成为问题学籍。11月23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已经将各地问题学籍的处理进度纳入通报范围,为尽快处理海南省目前存在的问题学籍,该厅将印发问题学籍处理进度的专项通报,对各市县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的问题学籍减少数量进行公示。

据介绍,全国学籍系统中学校用户的“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和“日常管理-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功能菜单下存在的待处理数据均纳入问题学籍处理范围。

问题学籍处理办法包括,对于“问题学籍处理”功能菜单下的待处理数据,学校应逐一核实问题学籍学生的在校生身份和身份证件情况。对于身份证号重复的,如学生已不在本校,学校可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执行“删除”操作;如学生在校,学校经核对认为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无误的,学校应执行“佐证”操作;如学生在校,但系统上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学校应执行“变更”操作。“佐证”和“变更”操作均需上传学生户口簿登记页(或身份证正反两面或户籍部门提供的正在办理居民身份证件号的回执)扫描件。

对于“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功能菜单下的待处理数据,学校应逐一核实学生是否已办理身份证件。已办理有身份证件的,学校应及时利用“关键数据变更”功能,变更学生的关键信息;未办理身份证件的,学校应联系学生监护人,督促学生监护人为学生办理身份证件以便及时变更关键信息。逾期仍未办理的,学校可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无身份证情况说明,作为证明材料上传备查。

另外,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要及时利用“问题学籍审核”、“问题学籍仲裁”、“关键数据变更审核”功能对学校处理后的问题学籍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问题学籍处理的通知》要求,市县学籍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系统的“统计报表-综合报表-中小学学生问题学籍情况”功能,跟踪督促本辖区内问题学籍处理进度,确保问题学籍得到及时处理。省教育厅将印发问题学籍处理进度的专项通报,对各市县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问题学籍减少数量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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