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条件见附表各岗位要求。
5.招聘后,自愿在北川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6.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工作年限指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
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7日24:00。
资格审核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前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资格审核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5年下半年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审核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5年下半年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须于2015年11月25日12月9日12:00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12月14日12月18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到时系统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考试
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比例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应比例+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相应比例。
笔试时间及要求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为三种类型:
医技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退费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12月18日。
3.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加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我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12月16日17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交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电话:0816-4823175)核实,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拟加分人员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五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加分的,可向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对被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面试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5。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本公告五(一)中所列的三大类)〕所有参考人员(参加完全部应考科目)的笔试平均成绩的70%(不含少数民族加分)。报考者因未达到上述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本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
6.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的情况,请报考者于2015年12月31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查询。
资格复审及面试
1.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方式及资格复审时所需资料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空缺岗位只递补一次。参加资格复审且合格的考生人数低于招聘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以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但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他有竞争岗位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试费8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和过期身份证)原件到《面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当天因自动放弃或缺考,致使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仍视为有效,但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他有竞争岗位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3175
县监察局:0816-482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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