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1.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
2.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
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潼南区2015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签章同意的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6.招聘人员须在潼南区服务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教育事业单位3年)及以上,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7. 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2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从)业资格证、职称证等;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潼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3日至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15室-仲裁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暂定,具体详细地址见指示牌)。
联系人及电话:
教育事业单位公招报名联系人:吴小明(023-44576128)
其他事业单位公招报名联系人:魏愉(023-44558307)
(三)报名方式
1.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和国土房管局镇街国土房管管理岗位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即:考生不报考到具体招聘单位,在《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中的招聘单位栏中填写教育事业单位或镇街国土房管事业单位等,在招聘岗位栏中填写XX教师岗位或镇街国土房管管理岗位,最后按报考同招聘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2.其他事业单位按招聘单位和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单位和岗位。
(四)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名手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职称证、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科,请考生自带银联卡,以便现场刷卡缴费)。
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要求现场测试有关项目的岗位除外),但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最低须达到1:2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的公式计算,相应递减岗位或取消招聘,其中:招聘岗位数在4名及以上的,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招聘岗位数在3名及以下的,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直接取整数,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六)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5年12月10日-11日工作时间内在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508室)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23-44558677。
考试考核
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相关知识(详见附件2),分值100分。区文化馆舞蹈编导岗位和区青少年业余体校乒乓球教练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与面试合并进行。
面试
面试由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岗位需要,统一组织实施。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计算,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某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分;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教育事业单位面试以说课(讲课)的方式进行,内容在所报招聘岗位(学科)的高中教材中选择(武术教师面试以技能测试为主);
2.区文化馆舞蹈编导岗位和区青少年业余体校乒乓球教练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与面试合并进行;
3.其他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教育事业单位待面试结束,经汇总复核后,于当天在网上统一公布)。面试分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专业科目测试与面试合并进行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合并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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