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诉科书记员助理1名。
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检察机关的责任和义务;
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法律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户籍地不限。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一楼(江北三新南路10号),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助理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招聘程序
1.笔试
笔试命题:笔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知识的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发放的《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部门及本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含并列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未达到该科总分60%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试题由人社局考试中心提供。
3.确定体检对象及体检
(1)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由我院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的按分数从高至低进
咨询电话: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0752-2827384
监督电话:惠州市纪检监察部门派驻纪检组0752-2827359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0752-2789348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职位表
职位 | 招聘 职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职位条件及要求 | 备注 |
书记员助理 | 公诉科书记员助理 | 1 | 法律 | 本科(学士) | 25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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