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医院、地址及时间
体检医院:盘山县医院(太平镇)
地址:盘山县太平镇府前大街,盘山县交警队东100米
乘车路线:
(1)新县城小客,曙光小客可从县医院站下车即可;
(2)31路公交车可从龙祥花园南门站下车后西行500米即可。
体检时间:2015年11月16日。
请各位体检人员于2015年11月16日早7:00前到盘山县医院一楼门诊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并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10-12小时,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提前与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联系。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家长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0427-231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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