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政策出台
为配合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济南市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系列工作,2015年11月13日下午,在济南龙奥大厦举办了媒体见面会,就济南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记者了解到,本次改革旨在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探索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机制,充分发挥考试评价与招生录取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分数+等级”:语数外每门150分 其他科目采用等级制
本次改革规定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保留分数制,为了防止同分的人数会大大增加,为此,将三科单门总分从120分提高到150分,三科总分达到450分。这样预计1分有数百个考生。
为增加区分度,在分数区分之外,同时增加了等级科目的区分,方案中设计了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等九门等级科目。如果按A、B、C、D四个等级,不考虑D等级的话,9门学科将有27种组合;如果将等级再进行细分,等级的组合将更多。根据算,这样同分上面的人数经过等级区分之后,将缩小至两位数或两位数以下,新的录取办法能有效克服录取分数线上同分人数过多的弊端,避免普通高中学校产生新的大班额现象。
“学完即考”:考查科目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考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或委托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查科目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考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学完即考”的原则,生物、地理学科首次考试安排在学生初二年级学年末进行;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的考试、考查安排在初三年级下学期进行。综合实验操作中的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下学期进行。生物、地理、信息技术三个科目安排两次考试机会,取最高等级记录成绩。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含补考)或参加推荐生招录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初中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合格证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
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高者可降低科目等级录用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力抓手,它将有效的引导家长和社会形成科学的人才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舆论氛围,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为调动初中学校、家长及学生本人对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视程度,在改革方案加大了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权重。方案规定: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在报考时,其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在C级以上。如未达到所报考学校指定科目等级的考生,但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经招生学校同意,可在学校要求的等级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
据悉,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发展性、过程性、激励性、补偿性、实践性5个基本原则,使学生明确努力方向,激发学习积极性,培养实践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新况新规:对午间留校学生出台应对措施
面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济南市教育局下发了《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午间留校学生管理工作提高学校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午间留校学生的管理,为中午留校学生就餐提供方便,同时要求各学校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包括开放学校教室、各种功能室、图书馆等场所,科学有序地安排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保障学生午间安全。
下一步针对中午留校有就餐需求的学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现有条件,引导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从延伸服务的角度努力协调社会、学校、家委会等各方力量,通过提供配餐、推进有条件的新建学校建设食堂和餐厅等多种形式,逐步满足午间留校学生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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