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应聘担任我局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经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2.具有综合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3.具有3名以上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并具有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经验;4.被常州市律师协会评为三星级以上律师事务所(含三星级);5.住所地在常州市区范围。
具体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2、连续执业时间满10年,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3、熟悉、了解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
报酬待遇
我局每年在人民币45000元(税前)以内向受聘的律师事务所支付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根据参与竞聘的律师事务所报价和评议情况确定。
报名材料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
6、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7、拟任我局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
(二)报名时间: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6日下午16:00截止。
请有意者和我局联系。应聘时请携带应聘材料,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任我局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常州市司法局政策法规处李锁贵;地点: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621室;联系电话:0519-85681628。
选聘方式
根据报名应聘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材料及服务方案,由我局选聘评议小组综合考察服务能力、服务方案和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评议,择优确定聘请单位。
报名应聘的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服务报价超过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2015四川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合格人... 下一篇:妈妈冤枉我欺负了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