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安徽省将探索民办学校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实施分类管理。日前,省教育厅回复政协提案“关于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相关建议”提出,目前安徽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5110所、在校生达220万,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幼儿园)5110所,占全省总数的23.3%。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在校(在园)学生220.44万人,占总数的18.7%。专任教师99497人,占总数的16.1%。
如何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省教育厅表示,今后,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资金列入年度同级教育财政预算,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按国家有关规定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同时,还将探索民办学校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实施分类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继续投入教育,形成的资产归学校法人所有,根据自愿原则,到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形成的资产归举办者所有,学校自主运营、自负盈亏,到工商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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