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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务员考试:无正当理由放弃 2至5年内“禁考”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中国教育在线讯 以往,对于报考考生,在被录用为公务员后,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才会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这次的实施方案,明显加大了对不诚信报考者的处罚力度。”市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说。

方案中明确,对于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的考生,如果无正当理由放弃,2年内(即2013年至2014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试用期内主 动申请放弃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即2013年至2015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 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即2013年至2017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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